截至2012年3月,初音所创下的经济效益就已经超过100亿日元。” 近两年来内容创业成为话题热点,这一期访谈,我们尝试把真格基金联合创始人李剑威先生对于内容创业的背景趋势及对创业者融资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一些思考分享出来: 一、超级App繁荣正是内容创业好时机 新媒体对流量是非常敏感的,但是从今年上半年开始,互联网界、VC界有很多声音就讲消费互联网进入hard模式。且知情人士透露,之前德邦就有相关业务,只是没有单独设立部门。
但实际上,这些看起来光鲜的靓丽的数据面子下面,其实还掩藏着不堪入目的里子:注册客户上涨了20倍,但这里面充斥了大量的僵尸客户,真正活跃的企业客户估计10%都不到;交易流量数据的确上涨了几十倍,但是里面的水分……这我也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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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因为互联网下半场拼的是商业模式的盈利能力,而赚钱的前提是什么?就是两条: 成本+体验! 我们回头再看A公司的缺点是什么? 就是成本很难控制,比如滴滴,最初它和快的竞争打车市场,烧钱烧到背后的投资人都撑不住了,所以拼命撮合两家合并,大家以为滴滴可以停止补贴了,躺着赚钱了。
内容公司如果不安于做小而美赚钱的公司的话,那可能性就藏在这样的地方。
你去做一个有充分验证过商业模式的领域去创业,比如你做一个手游网游,有10%的机会赚到钱吗?不要说互联网这些新兴领域,你去开个火锅店、服装店,有10%的成功率吗?我相信你身边肯定有朋友试过做这种小生意,你会有答案的。
为什么《王者荣耀》最开始要做3V3,并且只有一个野区和一条路?我不相信他们开发游戏之前没有做用户调研,但这看起来真的很难解释,明显用户对于5V5的接受度最高,他们一开始却直奔3V3而去了,但很有可能的是: 他们一开始并不觉得手机端能够凑齐10个人同场竞技,因为本来在手机端玩游戏就很容易受到现实生活和网络的干扰,要是有一个人中途掉线或者网络不好,那么这10个人的游戏体验就都很差; 他们一开始其实想做的是养成类的类似《风暴英雄》的游戏,通过玩家花钱升级英雄属性来盈利,所以3V3是一个养成类游戏中比较好的英雄分路。
下一个问题,股权转让中是不是需要进行工商变更,可否代持?我的建议是,一定要做工商变更,你投资了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你愿意留在别人的名下吗?至于代持,更多来自于个人投资者的问题,作为个人投资者,由于一些政策以及税收的原因,会在投资时使用代持,但是我们建议,如果能够转让,能够做出变更,最好是做变更。
2014年,吴奇隆与盛大文学成立工作室的发布会上,奥飞动漫以及其他多家网络游戏公司的代表悉数到场。
但白酒企业却试图颠覆这一观念,它们纷纷表示白酒一样可以做出好喝的预调鸡尾酒。
确实,互联网让知识来得那么容易,知之为知之很方便,很多人都以为知之等于学会,知之越多,学会越多,于是碎片化学习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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